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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地区宣传文化单位
增值税先征后退审核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退税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先征后退审批工作,现就2017年退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等文件要求,我办开展宣传文化单位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

二、办理退税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

所属区

时间安排

上半年

下半年

东城区

320-3月22

717-7月19

西城区

323-3月24

720-7月21

海淀区

327-3月29

724-7月26

朝阳区

330-4月1

727-7月28

其他区

可自行选择320日至41日期间任意工作日

可自行选择717日至728日期间任意工作日

   

    1.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2.工作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海淀区紫竹院路45号鑫正大厦309房间(紫竹桥西200米路北),公交车:北洼路站(苏宁电器商店西侧)

联系人:李薇、白兰

联系电话:6847154468473198

电子邮箱: liwei6505@sohu.com

bjzyb1c@sina.com

有关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中科达奥软件公司。咨询电话:68552701  68552732

3.退税申报需提供的资料请参阅我办网页(http://www.moye52.com/)“办事指南”栏目中《在京宣传文化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操作指南》(2017修订版)。本次操作指南较以往年度有较大修改,请认真阅读,确保资料齐全,数据准确。相关计算表格和文字模板可在本通知后附附件中下载。

三、本次申报的退税资料不齐全不合格的一律退回。需重新申报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资料,以保证退税工作效率。

请有关单位做好退税申报准备工作,并严格遵守时间安排,非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不予受理。

 

 

 


附件下载:
附件1:财税〔2013〕87号文.doc
附件3:申请报告模板.doc
附件4:承诺书.doc
附件5:未接受稽查说明.doc
附件6:退付申请书样本.jpg
附件7:税收完税证明样本.jpg
附件8: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样本.jpg
附件9:增刊核准通知单样本.jpg
附件2:申请审核表071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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